法院实习总结

时间:2024-09-18 11:14:52
法院实习总结

法院实习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院实习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实习总结1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某某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在某某人民法院民二庭学习的。通过学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检验了自己两年来所学的知识,使自己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加深,促进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事实,了解了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并对执行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全程参与了案件自立案庭移送到民二庭之后至审理终结的过程,并对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几份判决书和调解书。同时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执行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民事第一审审判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对执行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有些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法律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法律,使他们走近法律,了解法律。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某某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院实习总结2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总结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法院实习总结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 ……此处隐藏28354个字……。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四)跟随曹法官。邵法官去调查,送达。这是一个非常劳累的工作。有时还会坐几个小时的车才到达目的地。而却不一定有收获。在送达时有时侯当事人很不理解我们的工作,决绝签收。在努力无果后我们只好选择留置送达。听法官们说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有时候他们赶一天的路程到达当事人住所,当事人却关上门避而不见,但是法官们依然兢兢业业的做着他们的工作,勤勤恳恳。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

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近一个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法院实习总结15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属基层人民法院,现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欣苑一号。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约352人,每年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约三万余件。“建设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相适应的人民法院”是海淀法院对自身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公正而高效的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海淀法院一直从法院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以及法院办公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懈努力。20xx年底,充分体现着“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审判办公大楼的落成并交付使用,标志着:在经历了五十年不懈奋斗,并取得了辉煌成就后,海淀法院又将从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起步,为下一个五十年的辉煌而努力奋斗。海淀区人民法院愿以出色的司法审判业绩,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自由求实的学术研究态度,民主文明的司法工作形象和开放便利的司法服务环境与法律界同仁和社会各界朋友学习、交流。

为配合区域环境整体设计,满足司法机关工作实践的需要,新审判办公大楼占地0.5公顷,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主楼、裙房两部分组成。外观沉稳庄重;功能科学现代并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为实现司法的公正、独立,大楼分设南北两个大门,北门为法官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专用,南门相社会公众开放,楼内法官与当事人、旁听群众也实现分道而行。南大堂迎面是一幅宽30米、高10米,用黄白两色大理石装饰的墙面,洁白的石面上,是金黄色的中、英、俄、法、西班牙五种文字篆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当事人及其他来院的社会公众,可通过28级台阶直达南大堂,并由此借助楼内各种指引标志,达到立案庭、法庭、新闻发布厅或其他位置。为方便老弱病残等人员,南面台阶的东西两侧各设无障碍通道一条,大楼内部也设有相应的无障碍设施,以方便群众。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专用门。海淀区法院下设3个民事派出法庭和一个商事派出法庭,分别为山后法庭、东升法庭、复兴路法庭和上地法庭。其中,上地法庭为全国首家专门审理商事案件的派出法庭。

7月26日我来到了海淀法院,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最初到这里的时候,只是帮助书记员和法官拿一些打印或复印的东西,在这段时间里能做的事情非常的少,所以经常是坐在那里发呆,或者是翻开星火背背单词什么的,根据法官的讲述,在我实习的这段时间,属于法院休假期,很多法官或者书记员都放假了,而且案子也比较少,所以比较闲,到了九、十月份经常有加班到晚上9点的时候。在第一个星期里,在法院大概的收获就是熟悉了法院的“地形”信息,比如在哪打印,在哪寄信,在哪寄快递。不过我觉得这些东西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到了第二周,事情就比较多一些了,我也接触到了一些法院特有的东西,书记员让我填写送达回证、提押票和换押证。并且很严肃地说,提押票是绝对不能弄丢的,因为只要提押票上贴有条形码,那么就代表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去看守所或者监狱提走犯人,所以这张纸非常的重要。对此我非常的重视,还有就是在法院,很多东西写错了都得重新再写一份新的,是不能够涂改的,因为这些文件都是需要入档案,不让涂改的原因是文件要保持绝对的公正,为防止恶意修改等,所以设下了这个规矩。除了这些,我还做了一些整理卷宗的工作。

在做过一些办公室里的工作之后,我开始去接待一些律师,给他们送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看着律师阅卷等,我记得当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您好,哦,您是XXX的律师?那您到第五法庭门口等一下。”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儿怀念。

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真的挺快的,但仔细想想还真是了解到了不少东西,比如在看着律师阅卷的时候,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律师行业的事情,动向、规则等,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律师的工作流程。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也许法律这条路走起来还是很艰辛的,同时我重新规划了我的大学计划和目标,这次实习不仅让我了解到了“社会上的那些事儿”,还巩固了我的法学知识,明确了我接下来要走的路。真是受益颇多。

《法院实习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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